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选课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报名工作定于2023年3月15日12:00至3月20日18:00进行。本次开设的重修课程为通识教育必修课,请各学院通知需要重修的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重修缴费报名。学生若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不能参加本学期重修课程,需等待下一学年课程开设后再次报名。
一、重修开设课程
具体重修课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重修类型
本次开设重修课程的开课方式分为“跟班重修”和“编班重修”。
编班重修:开课单位按课程为重修学生单独开设教学班,并完成排课相关工作。学生应根据自身主修课程课表情况,考虑课程冲突及自身适应情况进行选择。
跟班重修:开课单位为重修学生不单独开设教学班,学生跟随现有已排课的主修课程进行跟班修读。学生应根据自身主修课程课表情况,考虑课程冲突及自身适应情况进行选择。
重修报名:学生先进行重修报名,开课单位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确定是否开课与开课方式(跟班或编班)。如部分课程受到教学资源等限制,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重修形式。
课程重修原则上不允许不听课直接参加考试,必须按课程要求跟教学班上课学习和参加考核。任课教师须对重修班学生进行考勤并布置作业,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时数的1/3或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教学时数的1/4,不得参加重修考试。
三、重修学生范围
此次参加重修学生共计1510人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四、重修课程费用核算
按照学校学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起将按照新理工校发〔2022〕13号《新疆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补考、缓考、补修、重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相关要求开展重修工作,对参加重修课程的学生收取重修费用。学校开设的公共课程学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3:新疆理工学院公共课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五、重修报名时间
重修学生需于3月15日至3月20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在计财处完成缴费报名,缴费按照课程学分收费标准(具体详见附件1),3月20日18:00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重修。
六、重修报名流程
学生于3月15日至3月20日18:00前以班级为单位在计财处完成缴费报名,各班级在缴费报名时须携带重修报名缴费汇总表(附件4)由班主任签字后提交至财务处及教务处备份(一式两份)。学生重修报名时应缴纳重修费用,未缴费成功视为重修报名无效。
七、注意事项
1.请各位学生缴费前务必仔细核对个人应重修课程对应的学分及缴费金额,避免出现缴费信息错误的情况。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三门重修课程开课方式为跟班重修,学生报名时应根据个人课表、相关课程开设情况(附件5),在课程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选定唯一授课教师,并提前与选定的授课教师联系,确定上课时间及上课地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慎重选课,一旦缴费不可退选。
3.因学校资源有限,部分课程隔年开设,请珍惜每一次重修机会,尽量提早完成重修任务。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提醒并督促相关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报名,务必做到“应报尽报”。
4.在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互不冲突的情况下,学生应参加重修课程教学活动。若上课时间冲突,学生应主动与授课教师联系并说明具体情况,在教师允许的前提下,可采用多样化的过程考核方式,完成重修课程的随堂测验或授课教师要求的其他学习任务,自觉安排好重修课程的学习。
5.学生须认真学习《新疆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补考、缓考、补修、重修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做好重修报名的准备。
学院要加强协调和监控,做好学生重修指导和咨询工作。学生结合自身情况,按规定完成重修报名。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开课计划表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学生信息表
3.新疆理工学院公共课学分学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4.重修报名缴费汇总表
5.跟班重修课程开设情况
6.《新疆理工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补考、缓考、补修、重修实施细则(试行)》
新疆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