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党政部门:
根据学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定于2023年2月25日-3月5日进行2022-2023学年第 二学期开学补(缓)考工作。为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严正考风考纪,确保开学补考的全程管理和监督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开学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开学补(缓)考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粟 智 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谭 刚 党委副书记
陈 强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贺东辉 党委常委、副院长
居来提·司马义 党委常委、副院长
成 员:陈自娇、雒恒、费拥军、阿米娜·阿力甫、刘向东、权赫、田纪亚、罗毅姿、翟惠玲、曹星慧、代丽娟、刘雪花、黄红日、邓浩、王艺、马建斌、阿布来提·阿布拉、周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督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贺东辉副院长兼任,副主任由陈自娇同志兼任,成员为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和各院(部)教学秘书。
督导小组成员由校院两级督导成员担任。组长张建英,副组长王会。主要确保本次考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督促本院(部)教师和学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考试,确保开学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院(部)、党政部门职责分工
1.教务处及各院(部)教学办负责本次考务工作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工作。
2.各院(部)配合教务处做好各项考试安排工作,做好补考学生(包含2021届、2022届毕业生)通知,准确掌握需参加开学补(缓)考学生的补考情况。
3.督导小组负责考试全程的督导督查巡视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考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
5.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舆情管控工作;保证广播、监控等电子设备设备及机房网络畅通。
6.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及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对机房的维护及iTEST考试客户端的安装工作。
二、考务工作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有11门课程,因课程特殊性,延至春季学期开学初组织考试。11门课程的正考将于2023年2月25日组织进行。
1.教务处组织补(缓)考时间:2023年3月4-5日。
2.各院(部)组织补(缓)考时间:2023年2月25-26日全天,2023年2月27-3月3日(每晚20:30-22:30)。
2月25-26日全天为便于巡考,请各院(部)规范专业课考试时间,如无特殊情况,请使用以下考试时间:10:00-12:00、12:30-14:30、15:30-17:30、18:00-20:00、20:30-22:30(均为北京时间)。
(二)考试地点
1.公共课补(缓)考具体科目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课补(缓)考具体考试科目地点以各院(部)公布为准。
(三)考试课程
1.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
公共基础类课程(22门);
2.院(部)组织考试课程:
各院(部)按照教务处规定自行组织考试工作,于2月20日前完成所属院(部)考试课程的补考排考任务(系统指定考试时间、地点、监考老师),并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缓)工作方案上报教务处(方案于2月20日14: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席楷轩处),各院(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把控本次补(缓)考工作。
(四)考务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考务工作统一规范考试各环节的相关要求。各院(部)协同负责试卷的印制、发放和验收、装订,考试结束后各院(部)及时将承担课程领回并采用流水阅卷的方式完成阅卷工作(考务办公室设在1号教学楼JT1118教室)。
三、试卷管理及成绩录入
(一)试卷的管理和印制
根据学校命题统一要求和试卷规范格式,由教务处审核课程试卷后统一印制、密封、保密、保管试卷,严格落实保密措施,考前启封使用试卷。
(二)试卷批阅及分析
各院(部)课程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阅卷工作。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新疆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及《新疆理工学院试卷命题、审批、阅卷及归档管理规范》严肃、客观、公正、规范地批阅试卷,不得随意扣分、送分,避免误判、错判。评卷结束后,须组织试卷复查,复查无误方可登分。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记分,实行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相结合方式进行评定。补考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卷面成绩、平时成绩(平时成绩仍采用期末给定的成绩)。
(四)成绩录入
1.根据《新疆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第八部分“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第三十八条:“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在5日之内完成试卷评阅、成绩录入。”
本学期进行正考的11门课程成绩须于3月1日前完成教务系统的成绩录入工作,并于3月5日前完成课程的补考工作。
所有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10:00至2023年3月9日23:59。
2.登录成绩时注意:录入成绩时应按“登录教务系统—①学生成绩—②学生成绩录入—③进入—录入—④百分比设置(由各院(部)教学秘书统一设置)—⑤录入成绩—⑥保存—⑦送审(一定要选定送审人)”顺序录入。未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请在成绩标识中选择“缺考”,成绩不得留空白。
3.跨假期实践环节成绩务必在开学后第一周录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6日23:59)。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录入成绩的,需院(部)审核并向教务处递交延期录入申请及情况说明。
4.成绩一经任课教师提交,经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为公布,任何人无权更改。成绩如果确有差错,任课教师必须填写《新疆理工学院学生考核成绩更正表》,并由所在院(部)审核,审核完毕后方可到教务处更正成绩。
(五)试卷存档
考试结束后,根据试卷装订规范要求按班级分课程装订成册,由各教研室主任审核、院(部)主任审核签字后,以教研室为单位对试卷档案盒编号并编写课程试卷目录,教学秘书核对齐全后组织教研室统一送交试卷库存档。装订材料包括目录、命题计划表、考场记录表、学生成绩单、参考答案、样卷和学生试卷,签字及填写意见处必须填写完整。试卷顺序为学号从小到大,按学校统一试卷封面包装后装订成册,试卷封面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试卷归档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
四、考务工作要求
(一)考前考务培训会
由各院(部)于2023年2月25日之前自行召开考前培训会议,组织所有教师学习考试文件和《新疆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新疆理工学院监考管理办法》和《新疆理工学院考场规则》,明确考试、考务工作职责和要求,确认教师监考场次和考场,强化教师对试卷评阅准则的掌握。
(二)学生诚信教育
各院(部)2023年2月25日前自行安排各班级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学习考试文件《新疆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新疆理工学院考场规则》等相关考试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和诚信教育,严禁任何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监考要求
1.所有监考老师必须严格按照《新疆理工学院监考管理办法》履行监考职责,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并领取试卷,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监考迟到。
2.监考老师一律在“教务系统”中查看监考任务,务必每天20:00之前再次查看次日监考时间和场次,确保按时监考。
3.监考老师负责对考场进行布置,保证考生隔座整齐排列,保持安全、合适的考试距离,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考场并负责查验考生的证件;考前5分钟发卷但不能答题,安排学生填写学号、姓名、班级等项目。
4.在考试过程中要严格考试纪律,严肃查处作弊行为,对违规违纪学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学生要求
各院(部)务必要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位学生,学生要认真查看各自的相关补考课程的安排,以免错过考场考次,走错考场等情况。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无学生证者带一卡通)于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后禁止入场。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在考前对学生身份证、学生证进行检查,考试期间若证件遗失需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证明,经辅导员签字确认、院(部)盖章后,凭证明材料参加每场考试。考试期间请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证件,以免耽误考试。无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新疆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2月16日
[2023]7号文件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补(缓)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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