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理工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日期:2024-04-18 11:02: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

教务处是负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指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负责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教材审读委员会日常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并实施学校的排课、调课、选课工作;负责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审核;负责学校日常教学秩序的维持;负责教室协调分配;负责各类学生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及相应的制度;负责制定和实施课程、教材的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落实教材选用、审读和评价制度。

(四)负责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培养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与实施教学改革与建设,培育教学改革成果,搭建教师教学交流平台,推动教研活动开展;负责设计、组织和实施双学位、辅修等适应现代教育人才培养需求的教学管理模式。

(五)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做好专业设置与调整以及专业论证等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专业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

(六)负责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学科竞赛等实践教学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构建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体系,建设教师教学发展课程;负责教师教学发展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

(八)牵头负责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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